有多少父母,為瞭孩子能在成年前有個完整的傢庭,願意與背叛過自己的人繼續生活。有多少父母,為瞭孩子能更好生活,願意日以繼夜的工作。
劉昕便是這樣一個母親。
十七年前,她與前夫通過媒婆的介紹相識成婚,奈何婚後並不美滿,前夫傢庭比她好,成長環境與她大不相同,婚後生活便不大如意。價值觀的不同,導致他們三天兩頭的吵架。
前夫回一個公務員,工資穩定,人際圈廣,總有應付不完的應酬,不時還流連於聲色場所。劉昕隻是一個小護士,沒有編制的一個合同工。工資不如意,身邊朋友也沒有幾個。
前夫職場得意,輕易便在婚姻中越軌。在他們孩子剛滿十二歲時,他出軌瞭。而他們的婚姻也因此走到瞭盡頭。
她受夠瞭無盡的爭吵與婚姻中低等的地位,她鼓起勇氣,認真規劃好沒有前夫的人生該如何與孩子一起度過後,在一個晚上,將離婚協議擺在瞭前夫面前。
原本應該就此分道揚鑣的兩人,卻因為孩子的突然高燒而弄瞭個措手不及。
見到病中痛苦的孩子,見到孩子如此喜歡他的爸爸,劉昕心裡舉棋不定,孩子還小,以後隻有媽媽,他能過得好嗎?他會不會被班上同學欺負?會不會恨她搶走他的爸爸?會不會沒有一個正常的童年?
劉昕猶豫瞭,為瞭孩子,她是不是應該忍耐呢?
等到孩子病好後,劉昕與前夫再次面對面進行瞭談話。
前夫表示,若是離婚,憑她的能力不可能能將孩子帶走,而他也不願意孩子這麼小就沒有媽媽,如果她願意,他可以與她離婚,但隻能凈身出戶,以後還是可以常常來看孩子。
劉昕隻覺得前夫無恥到瞭一種地步。
這樣沒臉的話他竟也能說出口。
劉昕心下拿定主意,告訴前夫,婚一定得離,但兩人依舊得住在一起。日後各自私生活各不相幹,並不能告訴孩子他們倆已經離婚,不能讓孩子這麼小就接受這些事情。孩子的撫養權沒必要爭論,等到孩子成年,再將事實告訴他,由孩子選擇究竟願意跟誰。
前夫略微有些不滿,但片刻之後還是在離婚協議上簽下瞭名字。
此後,她便正式與前夫完全分道揚鑣。有孩子在時,他們是恩愛的一傢人,沒有孩子,他們便是連話也說不上兩句的最熟悉的陌生人。
盼星星盼月亮,兒子十七歲,準備上大學瞭。
而劉昕,也終於找到瞭一個值得托付終生的第二春。
在劉昕終於決定對兒子坦白所有的一切之時,卻被兒子撞見與男朋友約會,更讓劉昕震驚的是兒子居然當著外人的面罵她不要臉,回傢之後也不再與她說話。
一直貌合神離的前夫也在這時落井下石,似乎看不慣她在外面找男人,便與兒子一起罵她是“蕩婦”。
劉昕想將所有的一切都告訴兒子,奈何她說什麼兒子都不信,即使告訴他她與他父親已經離婚多年,他還是一致堅信是因為她出軌,才讓婚姻走到盡頭。
一心愛護的兒子對她如此冷漠,劉昕簡直心如死灰。
現在孩子已經上大學,與她的關系也不再親密。
為瞭兒子她忍辱負重這麼多年,到頭來卻得不到任何諒解,她究竟該何去何從?